远大企业集团后勤管理中心拟对集团下属铝业厂区食堂和电梯食堂经营权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
一、项目内容
十三号街铝业厂区和十六号街电梯厂区员工食堂经营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授权投标的分公司,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相关证件(如: 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且所有证件均在年审有效期内)。
3、餐饮服务许可证(沈阳本地公司名称)。
4、具有专业、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从业人员,具有500人以上规模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餐厅经营经验(以与相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为准,优先提供具有或接近10元、12元套餐+美食广场经营(自营)模式的协议)。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上年度综合等级B级以上,本年度检查动态等级B级以上。
6、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事故记录。
7、被列入远大招投标黑名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投标:黑名单企业包括,曾经中标过远大食堂外包项目,在合同期内存在以次充好,卫生管理不达标,不服从管理等违背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或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等。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5年8月13日前以WORD电子文件形式通过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官网、沈阳远大铝业工程官网发放。
四、报名联系方式及截止时间
明月新 15802483885 截止到8月15日中午12:00
五、招标答疑会(含参观项目现场)
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1:30(北京时间)
地点:远大集团后勤管理中心101会议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至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27号
联系人:丁长波
联系电话: 15840157022
招标及评审方式:
第一轮,招标单位内部开标,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入围资格评审,时间:8月18日下午
第二轮,评审委员会考察投标单位经营案例、评分,时间:8月19日至8月22日12:00
评审委员会组成:各产业集团高管、中层管理人员、职员、工人及后勤管理中心负责人等。
七、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投标单位应缴纳保证金壹万元。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违法行为导致投标结果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在投标结果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明显违反市场规律,随意乱投标的;
(5)对项目了解不清楚,投标方案被接受后又提出种种原因造成投标失误的;
(6)采取虚假、欺骗手段参与投标的;
(7)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
3、应于2025年8月18日12:00前以对公账户缴纳至如下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
公司名称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铁西支行
账 号 211111 2030 1815 0112 530
(注:汇款时请注明“保证金”字样)
注:如在截止时间前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后下载银行回执单(备注投标编号和招标名称)发送到此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4、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不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招标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